原支付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70%作为预付款;
2、签订合同60日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3、在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采购人通知 成交人实付服务费金额后,成交人向采购人递交请款申请和相应金额的有效发 票,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具体支付金额按财政批 复为准。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6、成交人应理 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 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成交人不得以此理由停止提供服务。
注:成交人凭以下有效资料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费发票;(3)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人的银行账户;(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调整为:
1期:支付比例100%,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70%作为预付款;
2、在预付款支付完毕后2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3、在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采购人通知成交人实付服务费金额后,成交人向采购人递交请款申请和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具体支付金额按财政批 复为准。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6、成交人应理 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成交人不得以此理由停止提供服务。
注:成交人凭以下有效资料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费发票;(3)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人的银行账户;(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人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