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4楼43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TT-ZFCG-202528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4楼43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每套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需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将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8292535899@163.com进行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62915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4楼436室
联系方式:1829253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771659889
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