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绵新区土公告〔2026〕10号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批复〔2026〕138号、139号、142号、143号)批准,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利用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宗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 年限 | 竞 买 保 证 金(万元) | 拍卖起叫 总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规划 用途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 地 率 | |||||||
1 | 永兴镇 (510703015007GB00050号) | 25105.94平方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配建的商业建筑比例≤10%计容总建筑面积) | —— | ≤22% | ≤2.2 且>1.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1997.9307 | 9989.6535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2 | 永兴镇 (510703015005GB00077号) | 44379.74平方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配建的商业建筑比例≤10%计容总建筑面积) | ≤60米 | ≤22% | ≤2.8 且>1.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2878.7658 | 14393.8290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3 | 创业园街道(510724001046GB00023号) | 39381.39平方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业,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15%且≤25%计容总建筑面积) | ≤80米 | ≤22% | ≤2.9且>1.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2774.3008 | 13871.5039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4 | 普明街道(510703009010GB00148号) | 29250.84 平方米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配建商业,配建的商业建筑比例≤10%计容总建筑面积) | ≤54米 | ≤22% | ≤2.2 且 >1.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3722.8519 | 18614.2596 |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上述四宗地以现状出让,1号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6〕132号),2号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6〕115号),3号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6〕137号),4号土地利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6〕133号)。
二、1号、2号、3号、4号宗地竞买申请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1号、2号、3号、4号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参与1号、2号、3号、4号宗地竞买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链接])的“土地矿权专区”查询下载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26日12:00前,登录绵阳电子交易系统([链接])注册后,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保证金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6年10月26日17:00前线上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10月27日14:00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九、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17361231760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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