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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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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60617FJSZ0100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6〕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6415m2,总建筑面积39439.6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96.54m2,地下建筑面积5343.06m2。主要新建博士研究生公寓4栋,各栋公寓内设置单人间寝室、无障碍居室、门卫、淋浴、卫生间等。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校区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6年11月15日至2028年5月31日,工期总计564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177759926.3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材料及返聘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2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机械员1人,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劳务员1人,具有劳务员岗位证书;

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材料及返聘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8日)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3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8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10若投标人于本项目中提供虚假资料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因上述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1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链接])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链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大厅,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22】6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 2888 号

联系人:安凌锐

联系电话:0431-845332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马欢欢

电话:0431-816858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617FJSZ01003001]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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