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东片)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东片) | ||||
项目编号 | E341503001002164 | ||||
标段名称 | 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东片)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E341503001002164002 | ||||
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 ||||
最高限价 | 捌拾贰万陆仟伍佰壹拾陆元整(826516.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2楼1206-1207室 联系方式:0564-333996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3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顺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址 | 六安市城南镇梅花西路凤凰花园城5#1102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柒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肆角整 (743864.4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洁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9191123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凤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天台县始丰街道铺前村下科山自然村文化礼堂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海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东大街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柒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肆角整 (743864.4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杨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7202469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丁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芝麻地标准化厂房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天著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地址 |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黄家窑村七家村组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柒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肆角整 (743864.4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马青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1110716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胡兴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裕安区顺河镇广庙村粮食烘干、仓储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323619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06192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