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新材料大厦20层办公室等精装修工程(二次)(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5040200104Y)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新材料大厦
项目编号:44039220250402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新材料大厦20层办公室等精装修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5040200104Y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8-22 09:00:00 至 2025-08-31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8-26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8-28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本项目为二次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历天。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罗湖新材料大厦 | |
经办人 | 刘灿 | |
办公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林思燊、林俊明、韩旭彤、邹雯雯 | |
办公电话 | 18025413044 | |
手机号码 | 18025413044 | |
电子邮箱 |
四、详细公告内容
罗湖新材料大厦20层办公室等精装修工程(二次)【标段编号:4403922025040200104Y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房建其他工程 | |
本次招标面积 | 0平方米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60.180335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61262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片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计划工期 | 122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31 18: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①联合体单位家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及分工,联合体各方需具备各自分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不予受理。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1、2、3:1、住建部资质/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2、住建部资质/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住建部资质/施工/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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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承包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本项目无类似工程经验要求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