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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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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JZ-CG2025-003

项目名称: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845.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845.5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845.5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安装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49,845.5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富强村道路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人参照执行);

(3)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需将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发送至扫描发送至281277235@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县河镇红升村2组

联系方式:13995091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联系方式:1533628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杰

电话:15336282277

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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