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由酒发改投资[2025]36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酒泉市公安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酒泉市公安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北滨河中路北侧,中大路东侧(原酒泉市工贸中专和酒泉市强制戒毒所用地)
3、工程规模:酒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53965.11 ㎡,合80.95 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拆除工程
(1)拆除原戒毒所地块内原有 2 层监舍(砖混结构)2300.00 ㎡,北侧门房及大门(砖混结构)30.00 ㎡;
(2)拆除原工贸中专内水塔(砖混结构)1 座,高度约 15m,锅炉房(砖混结构)100.00 ㎡,实训车间(彩钢房)657.00 ㎡,学生餐厅(砖混结构)673.00 ㎡,违建餐厅(钢框架结构)816.00 ㎡,地埋化粪池(钢筋混凝土)166.00 ㎡,南侧门房及大门(框架结构)70.00 ㎡,拆除改建场地内电线线路 450m,配电室 3 个。
2.改造工程
(1)利用原工贸中专综合实训楼改造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和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筑面积 5226.60 ㎡,地上 5 层,框架结构;
(2)利用原工贸中专学生宿舍楼改造为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实训基地,建筑面积 4856.43 ㎡,地上 5 层,砖混结构。
3.新建工程
(1)新建交通安全监管指挥中心 1 栋,地上 7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 9637.31 ㎡,地上建筑面积 5945.80 ㎡,地下建筑面积 3691.51 ㎡,框架结构。
(2)新建大门及门房 1 栋,总建筑面积 166.98 ㎡,地上 1 层,框架结构;
(3)新建换热站 1 座,总建筑面积 150.00 ㎡,地下 1 层,框架结构;
(4)新建机动车查验用房、制牌厂、照相处各1间,总建筑面积240.00㎡,均为地上 1 层,框架结构;
(5)新建机动车查验大棚 2 个 ,总建筑面积 608.00 ㎡,地上 1 层,钢结构;
(6)新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及车辆查验场,其中: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 17411.00 ㎡,查验场地 8938.00 ㎡,同步配套建设驾驶人考试场和机动车查验场设施设备,包括考试服务设施,考试监控设施,考试评判设施,数据存储设备及机动车查验设备等。
(7)新建绿化场地 10793.02 ㎡,硬化道路 8560.09 ㎡,室外训练场地 1691.00 ㎡,交通安全管理实战演训场 1322.00 ㎡,停车场 3186.00㎡。配套建设室外柴油发电机房、室外综合管网、监控安全防范设施、国旗台等配套设施工程。
4、设计周期:55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酒泉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幕墙设计及室外工程设计文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初步设计评审、规划方案报批、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工作;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施工及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7、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 2025 年10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投标人如果为省外企业,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 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提供“省外设计企业进甘信息登记表”,登记表需装入投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 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如存在挂靠资质投标情况,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导致项目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保留向投标人提出赔偿的权利。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 项 目 的 招 标 文 件 。 详 见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http://***/%EF%BC%89%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4%B8%AD%E7%9A%84%E3%80%8A%E9%85%92%E6%B3%89%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3%80%82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 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 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 CA 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25 年 12月 09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 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0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7%9A%84%E3%80%8A%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8A%95%E6%A0%87%E4%BA%BA 3.0 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将 在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昆山、吕建峰
联系电话:13993734378、1383074956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7号
代理机构:甘肃博闻正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柯男
联系电话:1330937032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6号中天国际B座605室
行政监督部门: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2651649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
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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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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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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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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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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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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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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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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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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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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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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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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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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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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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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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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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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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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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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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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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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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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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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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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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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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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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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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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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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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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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本表为机打原件,与本表不一致、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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