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盛源化学(鞍山)年产6万吨电子用高性能树脂及核心原料工程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专业分包(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盛源化学(鞍山)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用高性能树脂及核心原料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盛源化学(鞍山)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开询比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盛源化学(鞍山)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用高性能树脂及核心原料工程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1.2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鞍山市铁西区红旗东街155号;鞍发改审备(2024)2号;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占地面积:66111.25平方米,拟建设面积为31589.21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800平方米(3F),消防水泵房及水池980平方米(1F),锅炉房450平方米(1F)、甲类库房720平方米(1F)、丙类库房1376.5平方米(1F)、装卸栈台 709.84平方米,罐组一、罐组二、罐区泵房2020.87平方米、尾气吸收装置50平方米、车间一甲类及室外设备区4284平方米(3F)、车间二及室外设备区1140平方米(3F)、磨粉车间乙类2240平方米(4F)、车间三甲类4284平方米(3F)、污水处理区(占地2025平方米)、事故水及初期雨水池(占地1350平方米)、地中衡133平方米、门卫54平方米,控制室300平方米(1F)、配电所600平方米(2F)、公用工程600平方米、乙类库房1480平方米,总图竖向等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与节能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配合完成地方项目竣工验收。
1.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盛源化学(鞍山)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用高性能树脂及核心原料工程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工程(含非水电安装工程预留预埋)、临水临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预留预埋工程、消防电预留预埋工程、空调预留预埋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等,甲方有权减少或增加施工范围,中标人不得提出经济索赔。
2.2计划工期:以甲方具体要求为准。
2.3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红旗东街155号。
2.4质量要求:符合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标准,达到《总包合同》和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国家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保持施工范围内的区域达到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和辽宁省鞍山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配合甲方一次交验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名单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入职未满三个月,需要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 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 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1001 1907 1900 4867 917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鞍山项目水电工程标书费(项目名称缩写)”。
4.2应答保证金:无。
4.3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 6月 23日 13 :00—2025年 6 月 27 日13:00
4.4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3)对于采购文件内的工作内容、价格、付款条件等主要内容,双方均有义务对上述保密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具体包括:
(4)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6?8
(5)乙方有义务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6?8
(6)保密期限自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至采购活动结束之日止,采购活动结束后,双方仍有义务对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直至甲方宣布中标结果或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方可解除保密义务,对于在采购活动中泄密行为,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
(7)下列情形不视为违约:
?8?3应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所作的披露;
?8?3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信息(非因乙方过错所致);
?8?3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公开的内容。
5.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2 日 9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平台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 2 日9:00起,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地点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
联 系 人:于恺
电话:13691397705
电子邮件:yukai@cnicec.com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9.其他说明
9.1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单位。
9.2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