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腊苗族乡X155农村公路更新提质工程(K40+538-K62+726)(招标项目名称)白腊苗族乡X155农村公路更新提质工程(K40+538-K62+726)(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腊苗族乡X155农村公路更新提质工程(K40+538-K62+726)(项目名称)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发改行审〔2026〕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叙永县财政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叙财函〔2026〕1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类别)白腊苗族乡X155农村公路更新提质工程(K40+538-K62+72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注:出资比例若没有,用“/”表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原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破损修复,维持原有路面结构,修复里程约22.188km。
建设地点:白腊苗族乡。。
2.2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强制规定及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招标需求。。
2.3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3.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K40+538-K62+726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原路破损修复、 新建挡墙、 安
装波形护栏、清淤、加铺混凝土路面等。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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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可为选择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未选择的项,视为不含该项内容。
2.3.2 计划工期
工期8个月,□试运行期/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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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含隧道机电)施工时,应列明试运行期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对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要求,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泸州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以下的施工项目及标段,仅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链接]),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25 09:3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公布下载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含有主跨200米及以上的特殊结构桥梁、长度6公里及以上特长隧道等技术特别复杂的主体工程或有公路数字化等特殊要求的机电工程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链接])以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链接])以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链接])以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注:招标人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列入资格审查条件的,须在法定的平台进行公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在规定的异议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叙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盛世华都行政办公大楼13层
邮政编码:646400
电 话:0830-6229797
电子邮箱:/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叙永县白腊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叙永县白腊苗族乡新店村二社
邮政编码:646400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830-659521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 号楼 1303 号
☑邮政编码:6460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7883600065
☑电子邮箱:/
注:招标项目未进行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删除。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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