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52025CCS00034
项目名称: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90000,70000,70000,60000,70000,6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5、6、7,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7】能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绩效评价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街178号唯美诺中小企业园二期9号楼102室山西中红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顺县财政局
地 址:平顺县兴华街
联系方式:0355-892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红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街178号(唯美诺中小企业园二期)9#楼一层102室
联系方式:0355-4165555,18334545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钰超
电 话:0355-4165555,1833454559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