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990016-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344
3、项目名称: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800(万元)
6、最高限价:4800(万元)
7、采购需求:
更新秭归县三峡库区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高耗能、低处理率的曝气系统、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脱泥系统等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后处理设备能耗下降15%,人工成本和维修成本降低30%,污水处理合格率100%,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更换安装、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等。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证书或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1)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2)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3)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市·秭归县)-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5年09月0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5年09月01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方式:1827132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联系方式:13986745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芳
电话:13986745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