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云盾一期机柜租赁业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000668382125D |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 99.42(均分制) | 6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云盾一期机柜租赁业务服务 服务范围:高新区公安分局 服务要求: 1、租赁数量及要求:租赁15A电力上限机柜16个,规格为不低于15A/3300W。 2、提供采购单位机房到中标单位提供实施机柜租赁服务的机房双路由不同物理链路光纤,且采购单位机房到中标单位提供实施机柜租赁服务的机房实际直线距离不超过20公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洪、陈睿、钱重桥、姚晴霞、贲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35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12-65118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吴极、赵雷、于民峰
联系电话:0512-65981595-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极、赵雷、于民峰
电话:0512-65981595-81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