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更换窗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箱线上传送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SX2025010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更换窗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621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6214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更换窗户,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未过期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信誉要求:②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单位、法人、授权人);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线上传送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要求的材料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齐全的投标人,将会收到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登记表以及标书款后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即获取成功。
售价:¥3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