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示表
项目单位(盖章):景洪市水务局(景洪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 | 景洪市水务局(景洪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方洪明 06912140344 | |||
项目名称 | 景洪市南凹河曼么协—曼达段、曼洒段、曼占宰—交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南凹河曼么协—曼达段、曼洒段、曼占宰—交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概况 | 景洪市南凹河曼么协—曼达段、曼洒段、曼占宰—交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约10.88千米,曼么协—曼达段K0+000.00~K3+650.00,曼洒段K7+580.00~K8+660.00,曼占宰—交汇口段K9+850.00~K16+00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南凹河拟治理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整治河段防洪堤的级别为4级。 | 招标范围 | 景洪市南凹河曼么协—曼达段、曼洒段、曼占宰—交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及后期的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3)采购部分: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金属结构设备及材料采购。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审批、批复 (备案)文件、 文号 |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准予景洪市南凹河曼么协—曼达段、曼洒段、曼占宰—交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西水许〔2023〕11号 | |||
招标组织方式 | 委托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标段)估算金额 (万元) | 3477.79(概算投资) | 行政监督部门 | 景洪市水务局 | |||
招标公告预计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入场登记部门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注:此表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