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闲置经营性用房及场地出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闲置经营性用房及场地出租。招标人为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出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序号 | 房产名称 | 租赁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夹河矿原黄河底大院场地 | 17150 | 价格面谈 |
2 | 原庞庄职工公寓35-36号 | 30 | 一房一价 |
3.招租期限及房屋情况
租赁期限:门面房拟为1年,场地拟为1年。
4.相关说明
⑴承租人经营必须遵守相关合同,服从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的管理。
⑵承租人对承租经营场所的装修方案应事先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一经发现,承租人应及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全部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
⑶承租人取得房屋租赁权后,除履行合同外,其他所发生的相关手续以及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如有意向承租的,可以到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进行咨询。
联系人:周峰峰
联系方式:0516-8535561115150091600
新美土地开发分公司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