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2025-FW190-ZFCG190-2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 序号 | 成交金额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1 | 1532160(元/年) | 金华市中医医院 | 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 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 | 包含(1)病残戒毒专区(含女病残戒毒专室)内病残戒毒人员。(2)普通戒毒监区日常巡(会)诊及治疗。(3)强制医疗区的患躯体病在押人员的巡(会)诊等 | 服务期:三年 | 符合招标标准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康政(采购人代表),杜秀丽,章志忠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按三年服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6%费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33%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82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村(金华市公安监管中心)
项目联系人:程康政
联系方式:0579-89106967
质疑联系人:陈建洪
质疑联系电话:0579-8910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6817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