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2025-CG0502(36)
二、项目名称: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 | 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9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85,000.00元 | 91.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服务类(西安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起点位于潏河城南大道桥,终点位于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治理河道长度约1.185km。主要建设内容:①新建右岸堤防1175m;②新建堤防防护工程150m;③修筑防汛道路1175m;④滩面整理范围为1+000-1+185右岸,整理面积19525m²。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含图纸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相关服务。 | 一、项目概况: 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起点位于潏河城南大道桥,终点位于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治理河道长度约1.185km。主要建设内容:①新建右岸堤防1175m;②新建堤防防护工程150m;③修筑防汛道路1175m;④滩面整理范围为1+000-1+185右岸,整理面积19525m²。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含图纸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相关服务。 二、技术标准: (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21); (5)《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6)《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2006); (7)《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188—2005; (8)《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 (9)《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材勘察规程》(SL251-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11)《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 (12)《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1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14)《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 (15)《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 (16)《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T278-2020); (17)《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19)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有最新颁布的规范及标准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三、成果资料: (1)勘察报告:包含工程地质岩土勘察报告相关的所有资料; (2)初步设计(代可研)文件:包含平面图及设计概算及其他相关的所有资料; (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的所有资料; (4)份数:勘察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分别提供纸质版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平面图及设计概算)各10套,施工图设计文件8套,并按发包人要求格式提供电子版光盘及U盘各2套。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采购人及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 四、付款方式:1、初步设计文件审定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至总金额的100%。2、发包人在支付每一笔费用之前,勘察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出具等额、合规的发票。 五、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2、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不符合磋商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人员或设备,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备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 (1)验收标准: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审批部门技术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2)验收依据: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成交供应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后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勘察设计文件经审定后,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4)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3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少楠(采购人代表)、张广平、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2.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西路支行,账号:515011580000149177。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长安区潏河城南大道至长安公园潏河新桥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0.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版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或响应)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建材街与润安路十字东北角
联系方式:029-8529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联系方式:029-88228971/17392954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娟
电话:029-88228971/17392954351
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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