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企业集团化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qhlxglgs@163.com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青海凌星询比(服务)2025-252
项目名称: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企业集团化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企业集团化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企业集团化改革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能够独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在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index.shtml)等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5天内));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0 年以上执业经验,并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个类似企业重组、并购或集团化改制的法律服务项目,具备跨境法律服务能力及境外执业经验者优先。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所注册执业律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兼职。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机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5 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利益冲突,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1月1日至今凡曾为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及企业提供过与本招标项目同类或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隐瞒相关服务经历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5-12-30 至 2026-01-0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qhlxglgs@163.com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售价:5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号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
| 联系人:才仁老师 | 联系人:刁女士 |
| 电 话:0971-6320426 | 电 话:0971-8211766 |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lxgl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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