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于2025日10月16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原文 | 现修改为 |
项目获奖(6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项目获奖(6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