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5-73D7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及地方教材集中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统一折扣率报价:95(%) | 浙江龙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剑川大道81号现代商业广场1幢1至2楼新华书店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龙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及地方教材集中采购 | 龙泉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及地方教材集中采购 | 详见教辅材选用清单 | 详见教辅材选用清单 | 1批 | 2020000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伟芬(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庄承香,朱向晖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教育局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399号
传 真:0578-7763735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63735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7763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传 真:0578-7128816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丹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2881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传 真:
联 系 人:项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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