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本溪市
2025
217
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发改发〔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100%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
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 DN300 雨水口连接管 4507 米;改造 DN600 雨水 管 911 米;
改造 DN800 雨水管 8103 米;恢复人行道 38016 平方 米;恢复沥青路面 7418 平方米;恢复
检查井 267 座;维修排水 沟挡土墙 4868 米;拆除新建排水沟挡土墙 4458 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6 年 0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标段名称: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
E210500ET07000007001001
标段编号:
。
标段类别:施工。
招标范围:挡墙、车行道、人行道、排水沟、排水施工等。
3528.74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300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
(
)
保函
保险
。
标段名称: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施工。
E210500ET07000007001002
标段编号:
。
标段类别:施工。
招标范围:挡土墙、人行道、沥青路面及排水工程等施工内容。
1414.58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100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等非现金钞票);
(
)
保函
保险
。
2.3
1
2
其他:
、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
:
明
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
](
)
级
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
](
)
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
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
,
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可参
加本次投标。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是否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3.6
30%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以上: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2025
12
17
23
45
2025
12
24
23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45
时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8888/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26
01
07
09
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徽叁慧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https://***:8888/ 具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
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
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
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 标 地 点 : 辽 宁 省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数 字 化 开 标 评 标 系 统
(https://***:8888/zjt-bid/)%E3%80%82%3Cp%3E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https://***:8888/zjt-bid/%EF%BC%89%E2%80%9D 进行解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上发布。
9.
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本溪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蔡先生,联系方式:024-44521156。
2.招标负责人:赵先生,联系方式:024-4713650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
四路本溪市运行服务中心
街樱桃小区 16 号楼一单元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龙
联 系 人: 陈宇
电 话: 15941490009
电 话: 024-42020789
电子邮件: 366511366@qq.com
电子邮件: bxhd46850228@126.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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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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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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