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2025年度上海轨道交通出入口顶盖和部分标准口周边环境
方案设计社会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5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征集背景和总体要求 1.1 征集背景 上海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核心枢纽,随着运营年限的不断增加,部分车站出入口逐渐暴露出一系列功能与品质短板,成为影响市民出行体验、制约城市更新发展的关键节点。一方面,在安全防护层面,部分出入口防汛防台设施老化、防护能力不足,难以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对市民通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另一方面,在通行便利性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无法充分满足老年群体、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需求,违背了公共交通服务的普惠性原则;此外,在景观协调维度,部分出入口建筑风格陈旧,尤其是老旧、全玻璃及“三叉” 造型出入口,与周边区域更新后的城市风貌脱节,未能融入城市公共空间整体景观体系。 为切实破解上述问题,本轮地铁出入口改造依托2024年度大修更新改造项目推进,以防汛防台改造、出入口加装扶梯为基础,同步对存在明显短板的出入口实施拆除重建,整体工期计划于2026年12月前全面竣工。其中,10个车站的13个出入口因问题突出、改造需求迫切,需通过专业设计优化升级;其余标准口也需进行美化提升与周边景观优化。为保障改造设计的专业性、创新性与实用性,特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优秀设计方案,推动地铁出入口从单一功能型空间,向“安全可靠、通行便捷、景观协调”的城市公共节点转型,助力上海轨道交通服务品质与城市整体风貌同步提升。 1.2 工作目标
设计成果目标:围绕10个车站14个重点出入口及6个标准口,形成兼具功能性与创新性的设计方案。重点出入口方案需达到概念设计深度,在满足防汛防台、无障碍通行等基础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实现顶盖造型与区域景观风貌的深度融合;标准口方案需达到扩初设计深度,在业主提供的标准顶盖设计基础上完成结构优化与建筑装饰升级,并同步完善周边绿化、铺装、标识引导等景观配套,确保改造后出入口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
质量把控目标:通过遴选5家专业设计团队参与方案征集,引入多元设计思路与技术方案,经过现场踏勘、需求沟通、方案评审等全流程管控,筛选出1个综合性能最优的优胜方案,确保设计成果在安全性、实用性、美观性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为后续施工落地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支撑。
实施推进目标:严格遵循时间节点推进征集工作,确保设计环节高效衔接后续施工计划,保障大修改造工期顺利推进,按时实现出入口功能与品质的全面升级。
服务提升目标:通过改造最终实现三大核心服务提升——一是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彻底解决防汛防台短板,消除极端天气通行风险;二是优化通行体验,完善无障碍设施,提升不同人群通行便利性;三是改善城市景观,使出入口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亮点节点”,助力上海轨道交通服务品质与城市更新发展要求精准匹配,切实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海轨道交通出入口顶盖和部分标准口周边环境方案设计社会征集。 2.2 项目位置:本次轨道交通出入口方案征集聚焦地铁出入口1、2、6、7、8、9、10号线的站点出入口进行设计。共10个站点14个出入口和6个标准口。 2.3 征集规划设计研究工作内容: 2.3.1征集范围 本次轨道交通出入口方案征集的设计范围,聚焦于防汛防台及出入口加装自动扶梯项目覆盖的15个车站、20个出入口,所有设计需紧密贴合项目核心需求,兼顾功能性与实用性。 具体参赛出入口分5组进行,名单如下:
| 编号 | 组号 | 线路 | 车站名 | 出入口编号 | 设计类别 |
| 1 | 1 | 1 | 人民广场站 | 1号口(左口、右口) | 特殊口 |
| 2 | 10 | 南京东路站 | 6号口 | 特殊口 |
| 3 | 1 | 上海火车站 | 6号口 | 标准口 |
| 4 | 2 | 6 | 灵岩南路站 | 2、3号口 | 特殊口 |
| 5 | 7 | 祁华路站 | 3号口 | 特殊口 |
| 6 | 7 | 长清路站 | 3号口 | 标准口 |
| 7 | 3 | 7 | 刘行 | 2、3号口 | 特殊口 |
| 8 | 7 | 潘广路 | 1号口 | 特殊口 |
| 9 | 10 | 豫园站 | 4号口 | 标准口 |
| 10 | 4 | 13 | 世博会博物馆 | 2、3号口 | 特殊口 |
| 11 | 9 | 九亭 | 3号口 | 特殊口 |
| 12 | 2 | 陆家嘴站 | 1号口 | 标准口 |
| 13 | 5 | 7 | 上海大学站 | 2号口 | 特殊口 |
| 14 | 7 | 杨高南路站 | 5号口 | 特殊口 |
| 15 | 8 | 芦恒路站 | 2、5号口 | 标准口 |
2.3.2设计要求 以改造出入口本体为核心,延伸至周边地块边界与道路红线围合区域,需统筹考虑出入口与周边建筑、道路、绿化及公共空间的衔接关系,确保改造后与城市环境整体协调。 2.4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2.5 优胜方案:优胜方案的数量1个。 2.6 征集设计周期: 约25天。 3. 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征集组织机构及技术支持单位 指导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办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基础设施品质提升专业委员会、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雄大设计港 4.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沂林路78号1幢B1层01室(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程晓楠、张继文 联系电话:021-58888136 传真:/ E-mail:kjy_shanghai@163.com 5.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5.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_shanghai@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沂林路78号1幢B1层01室),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1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6年1月26日开通。 7.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中午12:00,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沂林路78号1幢B1层01室)。
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8.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9. 其他条款 9.1 知识产权 9.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9.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9.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9.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9.1.5 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9.1.6 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9.2 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承办单位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7万元(含税)。 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9.3 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奖金为人民币5万元(含税),获奖的应征人需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要求对其应征设计方案进行一轮方案优化,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 9.4 补偿金和奖金的支付 应征人的补偿金和奖金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9.5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9.6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9.7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