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浑南区涉农地名设施采购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0586
项目名称:浑南区涉农地名设施采购及维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5450
最高限价(元):415410
采购需求:查看
浑南区涉农地名设施采购及维护服务项目,王滨街道、满堂街道、高坎街道,门户牌11947块、街路牌57块。负责区域内涉农地名设施的排查、制作、安装、维修维护等全部工作,要确保涉农地区门户牌全覆盖。包括日常维护及临时性维护(省检、市检、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服务任务。地名设施为二维码智能设施,中选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建立智能平台,智能平台可对接警务平台等。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84550
最高限价(元):384530
采购需求:查看
浑南区涉农地名设施采购及维护项目,李相街道、祝家街道,门户牌11051块、街路牌53块。负责区域内涉农地名设施的排查、制作、安装、维修维护等全部工作,要确保涉农地区门户牌全覆盖。包括日常维护及临时性维护(省检、市检、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服务任务。地名设施为二维码智能设施,中选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建立智能平台,智能平台可对接警务平台等。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化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及反光地名标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024-2423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联系方式:024-22576677
邮箱地址:lnzr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64601880001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鸽
电话:024-2257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