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药品采购交易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深圳交易平台)已将省内符合要求的挂网药品数据同步到挂网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范围
已开通深圳交易平台业务的企业,20251024至20251030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确立及三方合同签订
请相关生产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关系设置”中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请配送企业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配送)-配送关系列表”中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请相关医药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确认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一家并签订合同。
如有异议,可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中提交申投诉。
三、其他
请已在广东省新招采子系统注册并挂网产品的企业尽快在深圳交易平台上申请账号(账号申请网址https://***/ggzy/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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