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25-007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西路2号3#1楼5房 | 结算率:96.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餐饮服务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试用期结束后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出现配送食材质量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或因所配送食材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日初、王小玉、张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按人民币伍仟元计算。 收费标准=基准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①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80%(无速算增加数), ②基准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32%(速算增加数为0.48万元), ③基准金额 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96%(速算增加数为2.28万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2.65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33 | 40.00 | 8.85 | 96.18 | 1 | 1 |
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7 | 40.00 | 8.76 | 89.43 | 2 | 2 |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33 | 40.00 | 10.00 | 88.33 | 3 | 3 |
广东顺发成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33 | 40.00 | 8.95 | 87.28 | 4 | |
珠海市祥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00 | 40.00 | 8.95 | 86.95 | 5 | |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00 | 40.00 | 8.95 | 85.95 | 6 | |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00 | 39.00 | 8.85 | 84.85 | 7 | |
珠海市鸿瑞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33 | 40.00 | 9.44 | 84.77 | 8 | |
珠海市正山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00 | 36.00 | 8.95 | 80.95 | 9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13栋三楼301
联系方式:17707562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劭熙
电话:17707562629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