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印刷服务(印刷品)
项目编号:6202507177436913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信华13977533388报价起止时间:2025-07-18 15:27-2025-07-23 15:27
采购单位:博白县凤山中心卫生院(博白县第三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印刷服务(印刷品) | 核心参数要求: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参数要求:上传到采购需求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6260.00 | - |
附件: 印刷清单扫描7.10.jpg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 2.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报价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 博白县 凤山镇 西路011号(博白县凤山中心卫生院后勤仓库)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1 | 1.乙方中标后先上门与甲方沟通对版后再印刷;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印刷,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不支持邮寄); 3.印刷质量要求字迹清晰、无文字重影,版面正中、无歪斜,纸张无油污、墨皮,出现以上问题,乙方返工重做,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印制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5.各供应商切勿恶意竟价,如成交供应商因恶意竞价中标,导致印刷商品品质不符合要求,经我方验收不合格的、以及逾期供货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各供应商需具有印刷资质; 6.付款方式:所供批次货物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合法增值税发票之日起90天内,由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资金支付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7.乙方不按照本采购需求供货的、所供货物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存在以次充好、提供价低劣质产品或货不对版的,验收不合格的、以及逾期供货2天以上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