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分公司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委托,拟就“锦州市分公司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项目(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LNKL-fsjw20250819)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包号:01)
1、项目概述:锦州市分公司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供货,须在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0日内完成对货物的供应。
2、采购内容:锦州市分公司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合同期内预计费用总计162930.00元,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防暑降温 | 1663 | 份 | 90 | 149670 | 特仑苏有机纯牛奶一箱(规格:250ml*12盒)、元气森林白桃茉莉冰茶一箱(规格:900ml*12瓶) |
2 | 劳动保护 | 442 | 份 | 30 | 13260 | 劳动保护套装:飘柔洗发水(规格:170克)、舒肤佳沐浴露(规格:180克)、金号毛巾(55cm*29cm)、中华牙膏(90g) |
合计(元) | 162930 |
注:最高限价:防暑降温90元/份,劳动保护30元/份。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能开具发票。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获取采购文件。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线上报名)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咨询电话:4000809508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4.3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8、其他约定:无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电话:0416-7106042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邮政编码:121000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416-3727777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文件费及保证金):
开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313227000730
账号:4101 0011 8294 354
电子邮件: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