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Q-T2025-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阳澄湖水质预警能力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新增项目概述“陆泾河微站现有监测设备为赛莱默EXO-2S的pH、电导率、浊度、水温、溶解氧、叶绿素、藻密度。”
2、原技术参数表中“二、陆泾河水质自动站改造 13、站房 配水单元”参数更正为:水样按照最短采水距离原则不经过任何预处理,直接送入常规五参数测量池中,五参数测量仪器的安装遵循与水体距离最近的原则,池内保证水流稳定持续,水位恒定。单元应配置纯水器,并设计有正反向清洗泵、计量泵、高压空气擦洗管路、臭氧除藻等,可以以多种清洗方式结合达到最佳的清洗效果,清洗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原技术参数表中“二、陆泾河水质自动站改造 13、站房”新增参数:站房基础:供应商需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实施站房通水、通电等“三通一平”、站点周边绿化恢复的基础建设,地基采用混凝土结构,具备抗震、防火、防不均匀沉降等性能;抗风等级一般不低于12级台风,反冲洗水排口距站点至少20米。
4、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更正为:
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合同总金额70%的首付款银行保函与发票,首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不低于3个月,采购方以此申请支付,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方退回成交单位首付款银行保函,成交单位向采购方提出合同总金额30%的支付申请,同时由成交单位再次出具合同总金额10%的银行保函给采购方(银行保函有效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计一年或银行保函出具之日起计1年,不计息)。
有效期满后,甲方将银行保函退还给乙方。
注:以下情形付款义务方有权拒绝付款
1)经验收(检测)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2)乙方所供货物与采购最终确定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不能甚至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对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付款凭据:
(1)首付款: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发票;首付款银行保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盖章版;
(2)第二笔款项: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发票;供货清单签字版;银行保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盖章版,含专家验收意见;
乙方提请甲方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上述付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5、原采购文件中
谈判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0月29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0月29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0月29日14时00分
6、本项目系统中采购文件已修改,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新。
更正日期:2025-10-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公告与采购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8楼
联系人:姚沈良
联系电话:0512-62587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人:钟雅婷、张茂松、赵猛
联系电话:0512-68087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雅婷、张茂松、赵猛
电话:0512-6808720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91-SZHQ-T2025-0061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