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交易办公室物资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交易办公室物资询比单采购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14220N
2.3 实施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
2.4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6 质量要求:报价单位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产品生产厂商原产的,全新、未开封的,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标准及推荐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采购清单要求中要求最高的标准。
2.7 最高采购限价: 无
2.8 响应保证金: 无
2.9 标段划分: 1标段
2.10 其他要求: 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报价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 无
3.3 业绩要求: 无
3.4 人员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供应商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供应商黑名单(集团级)”([链接])查询。(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注:(1)前述“未被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形下,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查询截图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审现场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询比须知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平台([链接])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 有意参与询比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平台([链接])办理CA互认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前,使用CA互认证书/实体U-KEY证书登录中原招采平台确认参与项目。
4.4中原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
有关 CA互认证书办理、询比报价、平台收费标准、常见问题咨询、配套工具下载及在线客服帮助等各项服务,均可前往中原招采平台供应商操作专区查看,专区链接:[链接]。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电子邮箱一致;
(2)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的缴费人一致;
(3)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包)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4)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收款子账户;
(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5.询比报价
5.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2 本次询比只有一次报价机会,请供应商谨慎填写报价并认真核对。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装卸费、搬运费、税金等)并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时需上传资格审查文件,开标后由评审专家查看各供应商上传的资质文件,最终在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中取最低价为中标候选人。报价均为含税报价,若出现税率不同者,按不含税价进行比较。
5.3 报价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4 本项目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见附件。供应商一经报价,即视为响应本次采购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5.5 本次询比报价有效期为 90日历日,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放弃响应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5.6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供应商可登录中原招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
5.7本项目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及响应承诺(参考格式见附件2)、其他要求,按顺序编入一个文档,在系统报价时一并上传。
6.成交标准及其他要求
6.1 采用资格后审法,开标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核将在开标后、评审时进行。
6.2 采购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不同供应商报价一致的情况,由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信用评价、履约情况、服务能力等因素优先的推荐成交候选人。
6.3 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被查实存在造假、违法行为,或放弃成交,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依次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
6.4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6.5 合同关键条款(付款、质保期、验收)说明:
6.5.1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乙方完成产品交付,甲方签署验收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总金额的【95】%,余款待质保期届满,确认乙方产品安装完成且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5.2本项目质保期为“乙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质量保证(如产品自身的保修期长于约定保修期的,以产品自身保修期为准),质保期内对于产品的非人为损坏承担保修、无偿退换责任,质保期自乙方所供产品安装完毕且全部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产生的人工、配件更换、退换货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5.3本项目验收方式为“甲方在产品交付现场对合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署收货单。如乙方供货与合同约定或乙方提交样品的数量、质量、型号、款式、功能、包装等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在收货单注明产品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予以补足或调换直至产品全部通过甲方验收。甲方的验收不包括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乙方对产品存在的质量瑕疵及缺陷所应负的责任不因甲方签署收货单而解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采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详见中原招采平台<服务中心>-<异议投诉>([链接])。邮箱:zybtpzlglb@[链接]。异议投诉>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牛1组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757069053
邮 箱: 2545309632@[链接]
监督单位: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 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牛1组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57069150
采购人: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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