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数据交互平台及“胶易通”系统功能优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
本项目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数据交互平台及“胶易通”系统功能优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7-10-04F-2025-D-E0811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数据交互平台及“胶易通”系统功能优化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拟对现使用的海南天然橡胶数据交互平台和“胶易通”微信小程序部分功能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新增部分功能,启动橡胶数据交互平台及“胶易通”系统功能优化服务采购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预算:30万元,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量,实际任务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对成交人后期任务量不作出任何承诺,若采购人后期下达的任务量不足采购数额,或入库成交人未竞争中选获得项目任务,成交人不得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所有本项目的应答及服务成本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可根据合作情况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
1.7服务地点:海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需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磋商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磋商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磋商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其他金融机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有稳定的追偿团队,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且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针对本项目建立专门团队(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资格。
4.3供应商通过“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报名、磋商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1)注册:
(2)报名、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报名需上传下列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内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需加盖公章)。
上传成功后,请等待报名审核。
(3)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海口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欢迎各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