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自研消火栓结构件开模项目(第一包)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响应供应商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湖南涛峻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高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长沙金耀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00时00分止。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采购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778468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8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公示
自研消火栓结构件开模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172001001]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湖南涛峻科技有限公司 | 高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总报价(元) | 304510.00 | 317350.00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00时00分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778468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穗水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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