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机动车及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机动车及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拟采购大型汽车、挂车、大型新能源汽车、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教练汽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速车等约10类机动车号牌,合同履行期限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412.0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机动车号牌是国家法定牌证,号牌生产涉及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隐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规定:“对号牌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订购、统一发行;各省 (区、市) 原则上应设置一个号牌制作中心,并报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机动车号牌半成品属于属地化管理,宿迁市安顺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经公安部交管局备案的号牌生产企业,具有唯一性。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安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经济开发区牌坊居委会东蔡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704017003L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曹炳双
联系地址:宿迁市公安局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电话:0527-8435298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宿迁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27-8436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机动车及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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