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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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3-202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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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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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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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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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河镇北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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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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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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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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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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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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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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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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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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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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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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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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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河镇北圩测绘总面积7623.839亩,其中沟渠470.673亩、水泥路59.85亩、砂石路95.704亩、农业设施用地15.13亩、农田水面6982.482亩(含田埂、边沟等)。四至范围为:东至运粮河堤防内坡脚,西至大陇镇北圩河滩,南至大陇镇北圩分界埂,北至与大陇镇北圩段接壤。流转用途:仅限种植业或水产养殖业。竞租底价1049.642万元每年,租赁期限5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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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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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出租人交付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出租人及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参与竞租。凡参加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2.意向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如有看样需要,请意向竞租人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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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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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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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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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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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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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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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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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土地五年的总承包款分5次付清。意向竞租人在竞租前将一年竞租底价1049.642万元转至出租人银行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至护河镇财政所办理加盖出租人公章的竞租底价汇款证明材料(竞租人应充分考虑汇款到账时间及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时间,若竞租人因自身原因未办理相关证明,责任自负),竞得人竞租底价1049.642万元作为2026年度承包款(其中竞得人现场溢价金额在竞租当天内转账给出租人作为第一年承包款),此后每年承包款在前一年的9月30日前缴清。如竞租人未成功竞得,竞租底价款将在竞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2.本次公告列出的土地面积已由镇村委托第三方勘验测量,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具体以北圩护河镇2025年现状图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款或退租等理由。
3.集体土地用途仅限种植业或水产养殖业。从事养殖业沟坑比例不高于百分之十,水产养殖范围仅限于合法水产养殖品种,不得从事影响水质环境等相关部门禁止的养殖项目,承租人因自身的养殖品的缘故,或因承租人投放饵料的缘故,或因承租人捕获收获方式的缘故等,造成水质污染的,承租人须无条件立即将水质恢复到原有水平,造成生物危害的,立即停止养殖,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护河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追究承租人责任。承租人使用上述集体土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仅限经营经出租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土地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得污染周边农田。如承租人违反上述要求,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4.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根据政策要求,发包面积内农田部分,在每年农作物安全播种期内,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等粮食作物。如未按照要求种植的,承租人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予以出租人经济补偿,若当年承包期内未按照要求交纳经济补偿费用,则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出租的集体土地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承租人若改变土地现状须书面报请镇政府同意后实行,承包期结束自行恢复原状,费用自理,若拒不恢复,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恢复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出租人另行追偿。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使用土地。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清场交地,出租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在结算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后,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还(即退还承租人账户)。合同期内承租人应合理安排种植、养殖产品时间,掌握产品的成长期,不得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因产品处于成长期等问题无法及时处置,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出租土地用电由出租人协助承租人安装总电表,电费由承租人按表计量支付电费。若承租人需安装分表,费用自理。合同期内除高压线路之外的电力设施(含变压器、低压电力干线、分户电表等)维护由承租人承担。该地块有独立的农业灌溉设施,出租人将农用变压器等设施交由承租人管理,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排涝抗旱等电费、电力设施维护费和其他安全责任。
7.若是遇到防汛抗旱,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合同期内出租人新建道路、桥梁、涵渠闸、电力设施架设等公益性项目,因施工占用承租人土地面积,经实际测量后,出租人予以核减承包土地面积和承包费,压占的青苗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补偿。
8.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因经营需要形成的地上附属物或附属设施等(含水渠、道路等),由承租人自行投资建设且不得违反政策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对经营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得要求出租人补偿。
9.合同期内承租人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必须接受出租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租人应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遇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社会治安以及偷盗等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旱灾、水灾等)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人应自行处理,与出租人无关。
10.合同期内北圩排涝站、进水闸等设施设备交由承租人管理维护,承租范围内所有农业生产费用及基础设施维护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由承租人根据气候情况报镇政府同意后排涝、引水。北圩中心沟、排涝站方宕由承租人用于排涝、引水,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一经发现,出租人将立即予以制止,并按10元每只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遇防汛工作,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由镇村根据防汛方案安排人员上埂防汛。
11.承租期内遇上级重大政策调整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出租人退还剩余承包费,青苗补偿费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补偿。承包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北圩溃口,承包期延长一年,出租人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有补偿费用并拨付下发的,由承租人依据规定享有。
13.合同期内,承租人向上级争取项目、与其他企业(科研单位)合作项目(实验)等须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14.出租人与竞租人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内容见附件。
15.本次招租竞租人需缴纳竞租保证金104.964万元方可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前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因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租,因此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按照招租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经代理机构确认接收后方可进入竞租现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16.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7时,各意向竞租人必须于该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达在该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各意向竞租人汇款成功后持汇款凭证自行前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其财务公章。意向竞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意向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可以通过本人银行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不得由其他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自然人代为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材料。如竞租人未成功竞得,竞租保证金及竞租底价在竞租结束后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按照五年总承包款的百分之十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或现金)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不得无故拒签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租人委托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出租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竞租,出租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7.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60209190264403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07420531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18.本次招租实行明标暗争的方式。
18.1底价。意向竞租人须在竞租开始前将竞租底价对应的1049.642万元存入出租人银行账户。
18.2溢价。在竞租现场只要投入每年溢价部分(竞租人竞租时须以35万元或35万元的整数倍为递增档次)的金额即可。
18.3本次竞租采用竞价卡代替现金竞租的方式,每位竞租人根据自身竞租需求,进场前可先自行申领10张竞价卡作为溢价金额部分,每张竞价卡面额35万元、70万元、105万元、140万元、175万元、210万元、245万元不等。竞租时当竞租卡上所填溢价金额与竞租袋内实际竞价卡金额不一致时,以竞价卡金额为准。凡竞租报价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竞租底价方可有效,小于竞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如竞租过程中最高报价金额出现相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事先在所处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并开具证明材料,携带至竞租现场查验)有权优先承包,若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按该轮最高竞租金额为底价进行再次报价(若一方主动放弃,则另一方以该轮报价金额竞得),以此类推。谁高谁竞得。
19.凡参加竞租的意向竞租人都被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已经了解招租土地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对出租人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0.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1.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与于湖路交叉口西100米
电话:0555-6797953、675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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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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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现场竞价,土地承包经营权招租成交结果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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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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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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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护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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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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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052100308156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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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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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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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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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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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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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农村产权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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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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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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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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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769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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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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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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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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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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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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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612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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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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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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