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清自然拍告字〔2026〕8号) 清自然拍告字〔2026〕8号 经清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604 16 | 宗地总面积: | 30740.65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湘江大街北侧、六盘路西侧 |
| 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5 ≤ |
| 绿化率(%): |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 土地 用途: |
| 一类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 工业用地 | 30740.65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969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1312726BA0033 |
| 起始价: | 969 万元 | 加价幅度: | 1 万元 |
| 备注: 地上已建成厂房,建筑面积 28915.30 平方米,按收储总价 2657.56 万元,随土地一并出让。 |
| 宗地编号: | 202604 15 | 宗地总面积: | 31204.12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挥公大道南侧、九华山路 以 西 |
| 年限: | 50 年 | 容积率: | 1.5 ≤ | 建筑密度(%): | 45 ≤ |
| 绿化率(%): |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 土地 用途: |
| 一类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 工业用地 | 31204.12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 358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1312726BA0034 |
| 起始价: | 1 358 万元 | 加价幅度: | 1 万元 |
| 备注: 地上已建成厂房,建筑面积 2525.19 平方米,按收储总价 218.13 万元,随土地一并出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通过信用中国( [链接])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 10 月 01 日 至 2026年 10 月 27 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链接])网上查阅下载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 10 月 01 日 至 2026年 10 月 27 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链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27 日 19 时 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 10 月 27 日 19 时 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6年 10 月 28 日 09时00分 在 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上建筑物按收储价值随土地一并拍卖,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清河县财政局账户。 ( 二) 其他未尽具体事项请详细阅读拍卖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运河大街 157号 联系人:姚先生、武先生 联系电话: 0319-8290976 8182009 开户单位: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 913054013000659416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