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5 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3.6 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业绩要求: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