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中:否决投标条件:3.5.(11)g.
澄清前: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缴纳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澄清后: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州林业和草原局三、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弘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美丽水街九号公馆30栋(九号公馆西区东南门) |
联系人:窦先生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话:13734669925 | 电话:0971-3531120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