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16%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CGZ2025052123-05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AOD
预算金额(元):11208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3600000.00
,
标包2:4230000.00
,
标包3:1085000.00
,
标包4:1136000.00
,
标包5:115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4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5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验收
,
标包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验收
,
标包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验收
,
标包4: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验收
,
标包5: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品目1、品目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3、品目4、品目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2: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品目1、品目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3、品目4、品目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3: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品目1、品目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3、品目4、品目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4: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品目1、品目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3、品目4、品目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5: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供 2025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品目1、品目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3、品目4、品目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EF%BC%89%3C/p%3E%3Cp%3E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收取。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 59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7124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烈变国际广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忠蔚、苏地兵、胡喆涵
项目联系方式:183851814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忠蔚、苏地兵、胡喆涵
联系方式:0851-84879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