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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镇东杜家村大姜果蔬加工储存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山东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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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河镇东杜家村大姜果蔬加工储存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746(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镇东杜家村大姜果蔬加工储存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莱州市沙河镇东杜家村
    2.2 建设规模:根据省“万村共富”计划有关要求,对沙河镇十个村进行重点帮扶,在沙河镇东杜家村建设长87.5米、宽60米,面积为5250平方米,容量为6600吨的22个保鲜仓储室。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日历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0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总人数≥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劳资专管员1人,其他人员及数量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及查询流程方式,不接受二维码查询方式)。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 号)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将信用信息报告同时绑定至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投标函及信用报告”位置,进行开标现场展示。信用信息报告未进行开标现场展示的,取消评标资格。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小企业。
    3.7 纳税及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本项目招标的工程须由中小企业承建,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上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 17:30至2025年12月07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2月23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沙河镇 地址:莱州市西苑路6751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7室
    邮编: 邮编:261400
    联系人:周武 联系人:赵娜
    电话:0535-2736093 电话:0535-21702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s2170408@126.com

    监督部门: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5-245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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