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农经〔2025〕1226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淮安市建管项目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安市建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确定的防洪骨干工程,也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和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之一,并纳入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处于中游入洪泽湖尾闾,全长74.20公里,左岸为淮北大堤和鲍集圩行洪区,右岸为潘村洼行洪区。本项目工程建设通过疏浚淮河干流河道,开辟冯铁营引河,新建和加固堤防等工程措施,实施溧河洼治理等,使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河道行洪能力满足流域防洪规划要求,将潘村洼行洪区调整为防洪保护区,鲍集圩行洪区调整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的一部分,并解决溧河洼防洪排涝问题。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9.3938亿元。工程总工期为36个月。
2.3本次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安市建管项目)所有工程施工、服务及设备采购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标项目,概算约29.71亿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监理、设备采购、质量检测、移民监督评估、科研、咨询、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服务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配合做好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协助招标人做好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等工作,招标公告须按规定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截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填1080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单标段施工标中标价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单标段施工标中标价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同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a.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b.劳务关系证明(合同或返聘协议),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a.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b.劳务关系证明(合同或返聘协议)。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
(1)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7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配合做好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协助招标人做好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等工作不另外计费)
7.4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详见下表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2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标段施工标中标价6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1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内容,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单标段施工标中标价6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6 |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资历 | (1)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3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有1名得0.5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每有1名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上述(1)、(2)项如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赋分。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5 | ||
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55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全面准确、可行性强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详细描述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招标组织与实施、异议与投诉处理及其它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分析透彻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
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 代理服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
招标合理化建议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标的合理化建议酌情赋分。 (1)对本工程分标计划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招标项目备案资料整编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全面、具体、紧密、高效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
提供工程建设方面增值服务的能力 | 针对项目的特点,投标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常规代理服务之外工程建设方面的增值服务,能力明显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
合计 | 100 | |||
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7-8370015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7-88212936 183609659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准路8号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5232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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