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604-04-01-396097 | |||
招标条件 | 1.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40604-04-01-396097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1-440604-2025-0023-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北侧、永济直街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对禅城区张槎海口TOD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097.47平方米,拟建工业载体面积约为5.98万平方米。以轨道交通(TOD)为核心驱动,打造集“产业孵化、中小试概念认证、科研办公、人才服务、生活配套”于一体的城市复合科创低碳生态产业园。建安费估算价为20804.16万元。 2.承包方式: 勘察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它 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它 勘察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固定折率包干,?其它 勘察费单价包干,设计费折率包干。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 3.1.1 工程范围: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 3.1.2 阶段范围: 工程勘察(钻探)、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全过程配合 3.1.3 工作范围: 按招标内容 ?3.2 设计范围: 3.2.1 工程范围: 佛山高新科技研创园项目(张槎海口TOD地块) 3.2.2 阶段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服务 3.2.3 工作范围: 按招标内容 | |||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勘察招标范围: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包括临时性建筑设施所需要的工程勘察),配合轨道部门相关审查工作。勘察工程方案应由中标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提出,经招标人审定后为准。勘察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设计任务书,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方案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所需的相关资料及配合进行报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CPI审查、海绵城市审查、风貌审查、节能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及备案等)、初步设计、提供成果方案视频展示、施工图设计、配合轨道部门相关审查工作、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其他设计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 10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所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招标人确认的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1)勘察服务期: ①工程勘察(钻探):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勘察设计人提供勘察方案,勘察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并送审图机构审核。 ②上述时间已包含勘察人对成果的内部校对审核时间,招标人、报建审批部门、审图机构等单位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上述周期范围内。 (2)设计服务期: ①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②规划报建:方案设计确定后或收到招标人关于开始规划报建工作的指令后30个日历天完成规划报建成果文件; ③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成果文件; 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或初步设计成果确认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审核; ⑤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个日历天内; ⑥设计变更完成周期要求:施工期间或施工图出具后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收到设计变更意向后2个日历天作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纸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图纸; ⑦上述设计周期已包含设计人对设计成果的内部校对审核时间,招标人、报建审批部门、审图机构等单位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4,872,734.70(元) | |||
投标保证金 | 9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若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而非单独的勘察项目招标或者设计项目招标,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 6 月至2025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到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ggzy-portal/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禅控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南路20号高新大厦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109035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李尚强 | 联系电话 | 0757-83381780 | |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 fszcyg@126.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900917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900917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90091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5.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3105864 | |||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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