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拟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对部分出现故障的无线电技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其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现按照《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对以上服务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南平市无线电技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2.现场查勘和咨询会: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报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99-8616939。
3.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749号万星文化广场2幢2单元,邮编354200)。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
3.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4.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份,需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全称。
2.报价文件要求
(l)按要求填写《服务供应商报价函》(见附件1)。
(2)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本项目预算11万元,报价人应根据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报价,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2.2025年南平市无线电技术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技术和服务要求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