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八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批复》(甬农复〔2025〕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为 174.46公顷(2617亩),涉及桥头胡街道潘家岙村、涨家溪村、店前王村、西吕村、东吕村、汶溪周村、建设村、岙马村、双林村、龙储村、五联村、铜岭村12个行政村,其中田块整治工程:田块平整293.81 亩;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拆建进水渠1318m,新建排水沟长6381m,渠道维修420m,埋设涵管230m,新建堰坝1座,新建农桥1座;田间道路工程:硬化机耕路20860m2,维修机耕路1197m2,硬化生产路11476m2,维修生产路950m2,新建机耕坡70座;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河道挡墙530m。
项目总投资为:921.08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高标准农田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799.9452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EF%BC%89%E3%80%82%3C/p%3E%3Cp%3E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中路148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958529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监管部门: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