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春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单位选择,招标人为长春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单位选择。
2.2项目编号:ZTY-2025090
2.3服务周期:2年。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0家评估机构,作为长春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单位选择入围单位。
2.5招标内容:该储备库用于资产评估业务,包括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备案)的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房产评估资质;
(2)须在吉林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3)须在吉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3项类似评估业绩。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投标人管理团队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要求分别为(1)房地产估价师(2)资产评估师(3)土地估价师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达到8人以上。
3.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