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5FCZZ250744 |
|---|---|
| 项目名称 | 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50号天彩大厦9-11层房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1.7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2025-12-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租赁9-11层每层为933.14㎡,建筑面积合计为2799.42㎡。租赁房产所在商业楼竣工于1996年10月31日,共12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商业;所占宗地为出让用地,共有宗地面积819.6㎡,尚未分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1年04月25日起至2041年04月24日止。目前为闲置状态。 2.本次租赁房产证载坐落门牌号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50号,目前门牌号位置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77号。 3.本次租赁房产所在大厦共12层,除本次租赁9-11层外,其他3-8层楼层权属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鉴于大厦为整体综合利用,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次大厦9-11层的同时,还须承租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50号天彩大厦3-8层租赁项目。最终承租方未承租另一项目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若本次租赁房产产证建筑面积与交付面积不一致的,以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按使用用途,自行办理国家和行业要求所需各类资质、许可、证书、消防、安全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次租赁房产装修为简装,因楼层闲置时间较久,部分楼层顶部出现较严重破损情况,顶部大部分为石膏板吊顶,墙面为墙纸与粉刷乳胶漆墙面,部分有墙纸破损、刷乳胶漆墙面有渗水脱漆迹象,地面为地砖铺设。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外立面设施、消防及水电暖设备设施。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改变或增加设备设施,须事先征求市政、消防、供水、供电、供暖等市政管理职能部门及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确保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经营。因承租方装修或改建造成后续无法办理消防验收或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和经营的,承租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因承租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产和设施损毁,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恢复相关费用,同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8.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9.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安全环保等,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10.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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