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公共机构建设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7标段第4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8-440608-2025-0007-01-01
项目名称:南海区公共机构建设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7标段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 年12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 年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设计评分细则--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 五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为0.88MWp或以上的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二、其他说明
1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均修改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4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富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西站南路7号云智汇大厦C座601室部分、602室、603室、604室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0757-81895982 日期:2025 年 12 月 8日 | 代理机构: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 5 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 1 栋 2001 、2002 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7-86686232 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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