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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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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 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