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AI辅助研发招标人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AI辅助研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6A024
2.2招标项目名称:AI辅助研发
2.3 数量:1套
2.4 设备用途:为了有效推进新航数字化转型,提升新航研发能力,开展AI辅助研发建设。
2.5 交货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链接])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卖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电子发票将在开标前一周内发送至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潜在投标人将付款凭证(形式不限)上传交易平台,经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后,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链接])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旭辉中心1号楼1202室。纸版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资料存档,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航纪检部/审计法律部。
8.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
招标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中路168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373-3862270
传真:0373-33866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六层
邮编: 100039
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29-89249895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电话:029-89248691、029-89248368
电子邮件:zhaobiaobu@[链接]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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