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ZB-YN-2025-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永安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07.2904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7.2904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慧化系统等(具体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企业;3.2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拟派本项目的消防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有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的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扫描件)。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有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的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扫描件)。3.4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3.6信誉要求:(1)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网址清晰可见);(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网址清晰可见);(3)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4)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且不担任其它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履约承诺书、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登记结果截图。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1.地点: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可到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C64-5号)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2)电子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的,需将附件一《供投标人信息登记回执》扫描后发送至376162274@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采购项目预算的2%进行计取。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按相关规定应收取保证金为12万元,按政策减免后本项目实际收取保证金为5万元,减免比例为58.33%。
保证金收取金额:人民币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等任意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转账办理:
账户名称: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2516100709000065253
投标保证金转账到银行账户后,投标人需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付款回单附到投标文件中。
(二)银行保函
保函供应商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供应商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
(三)电子保险
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
潜在投标人需要将保单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要求交纳了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330号
联系方式:普光峰0878-302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润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C64-5号
联系方式:唐燕琴0878-310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王工
电 话: 0878-3106667、15398789653、133687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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