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1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
2.2建设规模:
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开展环保设施升级,拆除1#、2#引风机本体及布袋出口至烟囱进口段烟道及相应支架;拆除并移位原烟囱附近妨碍施工的地下预埋管线及电缆沟等。新增SGH蒸汽换热器、低温SCR脱硝系统、高压变频引风机,改造10kV高压变频配电系统,扩容DCS控制系统。
2.3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25日,其中2026年12月20日必须完成1台炉安装调试,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拆除1#、2#引风机本体及布袋出口至烟囱进口段烟道及相应支架;拆除并移位原烟囱附近妨碍施工的地下预埋管线及电缆沟等。新增SGH蒸汽换热器、低温SCR脱硝系统、高压变频及引风机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套设备基础、电气仪控设备的采购施工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进场道路、临建场地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施工中应做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不阻碍交通等,同时施工前应仔细核对施工路径,禁止破坏任何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2财务状况健康。
3.3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元的火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链接])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以上),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链接],平台更新不及时的可补充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文件证明),具有至少1项火力发电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链接]
当前位置: